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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境内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居住地变更须知
2012/12/11

  (根据乌外交部驻敖德萨代表处11月提供材料整理)

  一、持有乌克兰居住证明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变更居住地后,如在该地居住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应在10天内办理新住址登记。债务纠纷、法庭涉案和纳税人员必须在7天之内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违反此规定者将受到警告和罚款。居住地变更申请的受理、审查机构是驻地乌克兰移民分局,审查时间为一天。

  二、办理变更居住地手续有关要求及提交材料:

  (一)本人或法定代理人须亲自到驻地移民局提交居住地变更申请。法定代理人应有授权委托书。

  (二)居住地变更申请、护照、长期居住证、居住证及出生证等文件。缺少居住登记材料的将被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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