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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须知
2013/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为确保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凡需申请办理护照等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必须亲自到使领馆履行必要的手续。中国驻敖德萨总领馆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护照或等旅行证件事宜。

  一、普通护照的换发

  换发普通护照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现持有效护照,及护照复印件1份;

  (二)在乌有效居留手续(以下任何一种):

  1、如申请人在乌持定居证( 俗称“白卡”),需提供定居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如申请人在乌持短期居留证明(俗称“短期白卡”),需短期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如申请人在乌持工作许可(Разрешение на работу),需提供签证、工作许可及复印件1份;

  4、如申请人在乌留学,需提供学习签证(俗称“学生白卡”)、学生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如申请人在乌持其他居留或签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等也可作为在乌居住证明。请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正面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标准见护照/旅行证照片要求);

  (四)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

        (五)填写《国籍状况声明书》

  二、普通护照的补发

  中国公民护照遗失、损毁或被盗可向中国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申请补发护照所需手续:

  (一)提供原护照复印件;

  (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

  (三)乌有效居留手续,如定居证、学生证、有效签证、劳务许可、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等任何一种文件的原件及清晰复印件;

  (四)手写声明,详细说明护照遗失、被盗经过或损毁情况;

  (五)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标准另见详细说明)。

        (六)填写《国籍状况声明书》。

  三、旅行证的颁发

  临时来乌的中国公民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在中国使领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一般情况下,港澳台同胞赴大陆需办旅行证。申办旅行证所需手续:

  (一)提供原护照或签证复印件(无法提供护照复印件者,请提供有效身份证号码);

  (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

  (三)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标准另见详细说明)。

       (四) 手写声明,详细说明护照遗失、被盗经过或损毁情况。

  四、儿童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使领馆不办理偕行儿童加注手续。凡在境外出生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儿童,以及原加注在父亲(或母亲)护照上的儿童,申办中国护照或旅行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儿童办照,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偕儿童来馆,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上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如儿童已加入乌克兰国籍,还需提供入籍书(如有)原件和复印件);

  (二)父母双方护照和孩子出生时父母所持签证或在乌居留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父母结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

  (五)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六)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七)填写国籍状况声明书(旅行证不需要)。

       五、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办理旅行证请另见《关于简化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旅行证办理材料的通知》

  六、办理因公护照

  办理因公护照换发、补发等均需经国内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办理。

  换发因公护照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现持有效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二)在乌有效居留手续;

  (三)正面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标准见护照/旅行证照片要求);

  (四)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

        (五)填写《国籍状况声明书》。

  七、办证费用及时间

  1、新发及换发护照费用为600格里夫纳,办理时间一般为1-2周,如遇到特殊情况将适当延长时间。

  2、补发护照费用为600格里夫纳。补发护照,我馆须向国内有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办理时间一般为2-3周。

  3、颁发旅行证费用为600格里夫纳,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之内。因护照丢失办理旅行证,我馆须向国内有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办理时间一般为2-3周。

  八、加注

  1、姓名加注

  需提供如下材料: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照片

  辅助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或相关公证书和法律文件

  2、曾用名加注

  需提供如下材料: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照片

  辅助材料:国内户口本复印件(国内出生);曾用名相关证明文件(国外出生)

  九、注意事项

  1、 自2007年1月1日起,各类护照均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须由当事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如当事人不提供真实、详细情况,造成国内无法核实身份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后果;

  3、 护照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护照遗失,应尽量多方查找,确认无法找回时向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已提交至使领馆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递交补照申请后,原照即宣告作废,有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等均将获得护照作废的数据通报,因此,遗失或被盗护照即使找回也不能再继续使用,否则您将面临入出境受阻的风险;

  4、 中国公民在使领馆领取到补(换)发的护照或旅行证后,须及时自行前往乌移民机关办理签证、居留或出境等相关手续。

  5、 办理上述各类证件的具体要求将根据国内规定更新、调整,请及时关注使领馆网站通知。

  

 

附:护照/旅行证照片要求

  1、 最近6个月内拍摄,彩色、半身、正面免冠(头发不遮住眉毛耳朵,不佩戴首饰)证件照片4张。

  2、 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穿着白色上衣。

  3、 照片相纸必须为光面。

  4、 照片规格:照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21-24mm, 头部长度28-3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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